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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科发表时间:2021-05-08点击: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省教育厅有关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项目选派类别、名额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选派名额:湖南省100名

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项目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须为我校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3.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国外留学生活。

4.申请时须提交符合条件的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应注明访学身份及起止时间。

5.选派类别具体要求: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外语水平需达到《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类人员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WSK/TOEFL/IELTS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7.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湖南省教育厅规定的其他条件。

8.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9.各二级单位应严格考核申请人政治素质、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并在《湖南工业大学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上签署推荐意见。

四、选拔流程

  1. 选拔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

  2. 经学校统一评审后,报送湖南省教育厅。

    五、报名事项

  3. 2021年该项目的网上报名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校内相关审批程序及省厅材料审查等相关安排,申报人员需于2021年5月15日17:00前完成网报并将与网上填报内容相符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按照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的相关要求,连同《湖南工业大学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511办公室国际交流科,逾期不再受理。

  4. 申请人一式两份的纸质材料中: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在申报人所在学院核验并加盖公章;奖励证书、课题、论文等其他材料,须由归口部门盖章核验并加盖公章(如:科学技术处、社科处、高教所等);申报材料的网报材料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单位统一填写,上交至国际交流处时保持空白

  5. 所有材料用鱼尾夹夹好,连同《湖南工业大学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装入透明A4文件袋中,整袋上交材料。

  6. 纸质材料上交后,请务必将《湖南工业大学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不是盖章签字后的扫描版)和网报系统生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即提交后系统生成的PDF格式表格)一起发至:124097668@qq.com。(邮件主题:XX学院+2021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姓名+手机)

  7. 注意事项:

  8. 申报人务必于2021年5月1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和电子材料按要求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指定邮箱。

  9.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10. 相关信息链接:

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含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等内容)

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98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31-22183870

联系地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科(崇德楼511国际交流科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05月1日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