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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科发表时间:2020-05-06点击: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教育厅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含总则选派计划申请条件选拔办法派出与管理):

详见: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网址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7

 

二、申报时间要求:

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教育厅相关通知“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工作安排顺延1个月(暂定)。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15日,受理单位提交材料时间为5月22日前,录取结果于8月公布。”的通知。教育厅受理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2.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及校内相关审批和流程等工作安排,请申报人于202051317:00前将与网上填报内容相符的纸质申材料(一式两份)按要求和顺序整理好,连同《湖南工业大学2020年留基委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511办公室国际交流科,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条件:

1. 申人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条件。

2.申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信需注明访学身份及访学起止时间,访学开始时间不早于2020年9月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

3.派出时外语水平需达到《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4.请各单位严格考核申报人政治素质及思想道德水平,对申报人近年来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以及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审核后择优推荐并在《湖南工业大学2020年留基委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四、选拔流程

1.选拔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

2.经学校统一评审后,报送湖南省教育厅。

 

五、报名事项

1. 人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材料(详见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9);并按要求准备好《湖南工业大学2020年留基委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

2.人一式两份的纸质材料中: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在申报人所在学院核验并加盖公章;奖励证书、课题、论文等其他材料,须由归口部门盖章核验并加盖公章(如:科学技术处、社科处、高教所等);申报材料的网报材料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单位统一填写,上交至国际交流处时保持空白。所有材料用鱼尾夹夹好,连同《湖南工业大学2020年留基委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装入透明A4文件袋中,整袋上交材料。

3. 纸质材料上交后,请务必将《湖南工业大学2020年留基委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不是盖章签字后的扫描版)和网报系统生成的出国留学表(即提交后系统生成的PDF格式表格)一起发至:124097668@qq.com。(邮件主题:XX学院+2020年西部/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姓名+手机)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22183870

材料收取邮箱:124097668@qq.com

联系地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科(崇德楼511国际交流科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05.06

附件1: 《湖南工业大学2020年留基委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