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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及其申请、审批、管理流程(含附件下载方式)

 作者:发表时间:2024-09-05点击:

一、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截至20249月,我校已与世界40所知名高校建立了90个交流合作项目。现有合作高校中,欧洲13所,美洲2所,澳洲5所,新西兰1所,亚洲19所。主要知名高校有英国曼切斯特大学、德比大学、澳大利亚蒙纳什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日本京都大学、千叶大学、广岛大学等。主要合作项目包括攻读双硕士和双学士学位,本升硕,硕升博,互认学分交换留学,短期研学等多个层面的交流学习。

二、申请、审批、管理流程

1.申条件与选择

1.1申条件

出国(境)交流学的学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有刻苦研、奋发进取的精神和强烈的社会任感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强的独立生活能力及境适能力。

(3)遵守法,无法、违纪或受记录,按时缴纳在校期间费用。

(4)成良好,无不及格程,外水平达到定要求。

(5)足所申请项目的具体要求


1.2项目选择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有意愿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湖南工业大学合作与交流网站(https://gjjlc.hut.edu.cn),选择适合的目。依次描下述二维码线申请、审批等表格(附件1~8)加入留学QQ群(群号:703914501)首先填写《湖南工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将签名和按手印后的扫描版申请电子档合作与交流箱:huwenwen@hut.edu.cn)纸质文件交到湖南工大学河西校区崇德楼513公室(电话:0731-22183483)。

2.信息复核与项目选拔

2.1信息复核

合作与交流复核名信息后,通过电话或微信的方式系申学生,并通知申学生拔的相关事宜。请申请人保持电话畅通,并请及时回复微信信息。


2.2项目选拔

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分目和目。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2.2.1非选拔项目

合作与交流复核名信息后,在国合作与交流官网上公示推荐名推荐名公示无异,学生则需同步国(境)外合作高校的申请资料。我校向合作方提交正式申请资料,等待合作方的最终果。

2.2.2选拔项目

目的拔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第二种材料审查

(1)考试

与面,具体的考方式、时间、地点、要求等,国合作与交流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提前通知申人。

(2)材料审查

材料审查主要包括:本科、研究生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的外件);②外绩证明(大学英四六、英语专业、牛津英、雅思、托福、日德语等彩色复印件);③中外文个人简历(包含基本信息、学和工作经历、主要科研业绩获奖情况等)。将前述科研业绩获奖情况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属学院外事干核。核后,外事干在复印件上字,然后由申人将字后的复印件交到湖南工大学河西校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崇德楼513公室。

合作与交流处联合相关部门拔,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在国合作与交流官网上公示推荐名推荐名公示无异,学生则需国(境)外合作高校的申请资料。我校向合作方提交正式申请资料,等待合作方的最终果。


2.2项目审批

收到国(境)外合作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学生请立即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附件2),按要求完成校内审批流程, 并将签名和按手印后的扫描版审批表以及录取通知书电子档发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huwenwen@hut.edu.cn),同时将对应纸质文件(录取通知书只需提交彩色复印件)交到湖南工业大学河西校区崇德楼513办公室(电话:0731-22183483)。


3.行前管理

3.1出国(境)手续办理

出国(境)交流学的学生及真填写以下材料,并将字后的描件送至国合作与交流处邮箱:huwenwen@hut.edu.cn材料(1)~(3)的原件,以及材料(4)的彩色复印件提交至国合作与交流(崇德楼513公室)。

(1)《湖南工大学出国(境)学诺书》(附件3)

(2)《湖南工大学出国(境)学学生声明》(附件4)

(3)《湖南工大学出国(境)学学生属声明》(附件5)

(4)照(或港澳通行、赴台通行)首页扫描件和国(境)外人身意外害和医疗伤时间跨度至少须为出国(境)之日至回国(境)之日有效。人身意外害和医险赔总额不低于一百万元人民)。

此外,请确上文提到的《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附件2)也已提交,即出国(境)务必确保已将附件1 - 附件5共五份文件的电子档和纸质档全部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2行前教育

参加由国合作与交流处组织“湖南工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行前教育”,国合作与交流会将提前通知申请人具体时间与方式。


4.变动管理

出国(境)交流学的学生确因不可抗力需中途止在外学提前回国的,延期限推回国的,或专业更身份、更学校的,需出具告以及填写《湖南工大学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变动表》(附件6),征得双方学校同意后,合作与交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若已通过审批的出国(境)学生无故放弃交流学或未经审批随意更者,我校将不再接受其出国(境)交流学,并保留追究其任的权利。


5.境外管理

学生到达国(境)外高校后, 1 周内将国(境)外住址和系方式,通过件(收件箱:huwenwen@hut.edu.cn、微信或QQ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老师

学生在外期定期通过联导师或各学院外事联络师汇报国(境)外和生活情况,并真收集影像料填写《湖南工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总结报告》(附件7)。

学生在外期,若遇到重大事件向我国当地使领馆外机构和所在学院告,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及向国合作与交流和分管校领导汇报情况。


6.返校管理

学生完成国()外学交流后,必返校到原所属学院辅导员处报到,并在返校后1周以内,将《湖南工大学学生出国(境)外交流学习总结报告》电子档,以及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的结业证书/结课证书/成绩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明文件的扫描送至国合作交流箱:huwenwen@hut.edu.cn),前述文件的彩色复印件,提交至国合作与交流(崇德楼513公室)。

时请在返校后1周以内,填写《湖南工大学学生出国()交流学与学分定申表》(附件8),并到相关部门盖章完成与学分互认审核工作。字盖章完的《湖南工大学学生出国()交流学与学分定申表》原件交至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存档,描件送至国合作与交流箱:huwenwen@hut.edu.cn),彩色复印件交至国合作与交流(崇德楼513公室)。原所属学院负责衔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事宜。

我校每年行一次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定工作。若因学生个人原因,未按时间和按要求理上述手,提交相材料,学金未能定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常见问题答疑

Q1:我在申初始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S1:在准请项时请确保持有一年以上有效,如暂无护照,请确保护照能在项目启动前办理下来。在拿到签证,可以查询和预约但切勿提前购买机票。提前准备项目所需言能力证书或相关官方明。鉴于QQ箱以及数字箱如163邮箱等,在与境外沟通错频高,申请人在申国(境)外目之前准好(outlook/sina/yahoo)等箱。在申请过程中,如需国合作与交流处转交材料,自行检查好所需材料,按外方申学校要求将所需材料按序整理好送至国合作与交流。某些国(境)外学校可能会将取通知寄至学校,方确对方寄出后自行到学校收室(崇德楼1楼)查询。平寄到达收室后20日内无人局将视为无法送达或直接原路返回,由此致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Q2:如何理出境手

S2:登目的国驻华大使网站查阅并准备签证所需材料,持照、支付明及其他所需有效件到使请签证。若本人不会签证规签证中心或代机构签证办理。


Q3:毕业生出国(境)交流学可以获得外方高校学位,需要提交我校学位文(毕业设计),参加我校毕业论文答辩吗

S3:根据《湖南工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管理法(行)》(湖工大政字〔202418 号)管理定,本科生第四学年、士和博士研究生第三学年派出的交者,均需按照学院要求提交学位文(毕业设计),申请线上或者线下学位文答,否将不能如期申我校毕业证、学位,相关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