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截至2024年9月,我校已与世界40所知名高校建立了90个交流合作项目。现有合作高校中,欧洲13所,美洲2所,澳洲5所,新西兰1所,亚洲19所。主要知名高校有英国曼切斯特大学、德比大学、澳大利亚蒙纳什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日本京都大学、千叶大学、广岛大学等。主要合作项目包括攻读双硕士和双学士学位,本升硕,硕升博,互认学分交换留学,短期研学等多个层面的交流学习。
二、申请、审批、管理流程
1.申请条件与项目选择
1.1申请条件
申请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有刻苦钻研、奋发进取的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及环境适应能力。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按时缴纳在校期间费用。
(4)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外语水平达到规定要求。
(5)满足所申请项目的具体要求。
1.2项目选择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有意愿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请登录湖南工业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https://gjjlc.hut.edu.cn),选择适合的项目。依次扫描下述二维码线上报名,下载申请、审批等表格(附件1~8),加入留学QQ群(群号:703914501)。首先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将签名和按手印后的扫描版申请表电子档发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huwenwen@hut.edu.cn),纸质文件交到湖南工业大学河西校区崇德楼513办公室(电话:0731-22183483)。
2.信息复核与项目选拔
2.1信息复核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复核报名信息后,通过电话或微信的方式联系申请学生,并通知申请学生项目选拔的相关事宜。请申请人保持电话畅通,并请及时回复微信信息。
2.2项目选拔
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分为非选拔项目和选拔项目。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2.2.1非选拔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复核报名信息后,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官网上公示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学生则需同步准备国(境)外合作高校的申请资料。我校向合作方提交正式申请资料,等待合作方的最终录取结果。
2.2.2选拔项目
选拔项目的选拔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为考试;第二种为材料审查。
(1)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具体的考试方式、时间、地点、要求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通过电话、微信或QQ等方式提前通知申请人。
(2)材料审查
材料审查主要包括:①本科、研究生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的外语翻译件);②外语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专业四八级、牛津英语、雅思、托福、日语、德语等彩色复印件);③中外文个人简历(包含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科研业绩、获奖情况等)。请将前述科研业绩、获奖情况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给所属学院外事专干核查。核查无误后,请外事专干在复印件上签字,然后由申请人将签字后的复印件交到湖南工业大学河西校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崇德楼513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合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选拔,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官网上公示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学生则需准备国(境)外合作高校的申请资料。我校向合作方提交正式申请资料,等待合作方的最终录取结果。
2.2项目审批
收到国(境)外合作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学生,请立即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附件2),按要求完成校内审批流程, 并将签名和按手印后的扫描版审批表以及录取通知书电子档发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huwenwen@hut.edu.cn),同时将对应纸质文件(录取通知书只需提交彩色复印件)交到湖南工业大学河西校区崇德楼513办公室(电话:0731-22183483)。
3.行前管理
3.1出国(境)手续办理
请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及亲属认真填写以下材料,并将签字后的扫描件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huwenwen@hut.edu.cn,材料(1)~(3)的原件,以及材料(4)的彩色复印件请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崇德楼513办公室)。
(1)《湖南工业大学出国(境)学习承诺书》(附件3)
(2)《湖南工业大学出国(境)学习学生声明》(附件4)
(3)《湖南工业大学出国(境)学习学生亲属声明》(附件5)
(4)护照(或港澳通行证、赴台通行证)首页扫描件和国(境)外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伤保单(时间跨度至少须为出国(境)之日至回国(境)之日有效。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赔付总额应不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
此外,请确认上文提到的《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附件2)也已提交,即出国(境)前务必确保已将附件1 - 附件5共五份文件的电子档和纸质档全部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2行前教育
参加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的“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行前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将提前通知申请人具体时间与方式。
4.变动管理
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确因不可抗力需中途终止在外学习提前回国的,延长学习期限推迟回国的,或变更专业、变更身份、变更学校的,需出具书面报告以及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变动申请表》(附件6),征得双方学校同意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若已通过审批的出国(境)学生无故放弃交流学习或未经审批随意变更者,我校将不再接受其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境外管理
学生到达国(境)外高校后,应于 1 周内将国(境)外住址和联系方式,通过邮件(收件邮箱:huwenwen@hut.edu.cn)、微信或QQ发送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负责老师。
学生在外期间,应定期通过联系导师或各学院外事联络老师汇报国(境)外学习和生活情况,并认真收集图文影像资料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总结报告》(附件7)。
学生在外期间,若遇到重大事件应及时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驻外机构和所在学院报告,学院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分管校领导汇报情况。
6.返校管理
学生完成国(境)外学交流习任务后,必须及时返校到原所属学院辅导员处报到,并在返校后1周以内,将《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外交流学习总结报告》电子档,以及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的结业证书/结课证书/成绩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邮箱:huwenwen@hut.edu.cn),前述文件的彩色复印件,请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崇德楼513办公室)。
同时请在返校后1周以内,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成绩与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8),并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完成成绩与学分互认审核工作。签字盖章完毕的《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成绩与学分认定申请表》原件交至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存档,扫描件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huwenwen@hut.edu.cn),彩色复印件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崇德楼513办公室)。原所属学院负责衔接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事宜。
我校每年进行一次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评定工作。若因学生个人原因,未按时间和按要求办理上述手续,提交相应材料,导致奖学金未能评定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常见问题答疑
Q1:我在申请初始阶段还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S1:在准备申请项目时请确保持有一年以上有效护照,如暂无护照,请确保护照能在项目启动前办理下来。在拿到签证前,可以查询和预约但切勿提前购买机票。请提前准备项目所需语言能力证书或相关官方证明。鉴于QQ邮箱以及数字结尾邮箱如163邮箱等,在与境外沟通时出错频率较高,申请人应在申请国(境)外项目之前准备好(outlook/sina/yahoo)等邮箱。在申请过程中,如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转交材料,请自行检查好所需材料,按外方申请学校要求将所需材料按顺序整理好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某些国(境)外学校可能会将录取通知书平邮寄至学校,请在对方确认对方寄出后自行到学校收发室(崇德楼1楼)查询。平邮寄到达收发室后20日内无人领取的,邮局将视为无法送达或直接原路返回,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Q2:如何办理出境手续?
S2:登陆目的国驻华大使馆网站查阅并准备签证所需材料,持护照、费用支付证明及其他所需有效证件到使馆申请签证。若本人不会办理签证,请仔细核查正规签证中心或代办机构进行签证办理。
Q3:毕业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可以获得外方高校学位,还需要提交我校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参加我校毕业论文答辩吗?
S3: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大政发字〔2024〕18 号)管理规定,本科生第四学年、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第三学年派出的交换学习者,均需按照学院要求提交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申请线上或者线下学位论文答辩,否则将不能如期申请我校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