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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科发表时间:2020-02-23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通知》,现将我校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二、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应持因公护照。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三、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学术交流合作的经费来源是学校相关专项经费或已有科研项目的专项科研经费。应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有关经费管理办法和制度执行。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厉行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统筹安排,科学制定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年度计划,填报《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见附件1)。

五、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除本次报送年度计划以外,报批手续及相关材料请在拟定行程日前3个月完成我校校内审批流程(审批表及材料要求见附件2,附件3)。

六、请各二级单位于2020229日下午1730前,以学院/处室为单位汇总好所在部门的出国人员及相关情况,将《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4097668@qq.com(邮件命名:学院/处室+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逾期将视为无出国计划。纸质稿(领导签字并盖章)于开学后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科511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自2020年起,所有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的任务都需要经教育厅审核,并报送湖南省外办出国处。如本次未报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将视为无计划,教育厅不受理不在计划内的因公临时出国的任务,我处亦不接收未报计划的因公临时出国材料。

 

 

附件1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

附件2:湖南工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申请表(个人科研经费列支人员申请)

附件3:湖南工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申请表(个人科研经费以外经费列支人员申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31-22183870

联系地址:崇德楼511国际交流科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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